当前,要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等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并对经济运行的部分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是总量上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足够的支持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当前形势下要坚持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供应量比名义GDP增速略高的取向,保持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是切实推动全社会增加资本金投资。当前要把增加社会资本金投资和融资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处理好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关系,研究推动保险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长线资金入市,畅通PE/VC的融资渠道和退出渠道等等。另外,我国金融体系中,比较有资金实力和信息优势的是商业银行。因此,建议资本实力强的大型银行选择一两家省分行在表内试点以投贷联动方式投资硬科技初创企业,并在监管和考核方面给予灵活性。
三是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允许房企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由中央财政或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估计约100亿元/年),先考虑以三年为限(2024-2026年),共提取预售保险基金约300亿元;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估计有约1万亿元的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如果将来房企出现烂尾楼,由预售保险基金以该房企动用资金为上限先行赔付。同时,对房企预售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预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四是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前,我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为1%左右,股票和债券市场方面,外资持有占比均在3%左右,要促进银行和资本市场外资占比稳中有升。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和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并在相关国际合作中提出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