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已实现制度化,全疆14个地州市和107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实现了全覆盖。
今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年领衔督办人大重点建议、政协重点提案”的规定。这是继2022年开展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党委副书记及党委常委督办重点提案走向制度化后的又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
7月,自治区政协向各级政协组织印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并通过调研、培训、协商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政协组织主动作为。各级政协组织从重点提案的提、立、办、督、评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精准遴选、提交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出台实施意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重点提案选定、督办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促成了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实现全覆盖。
今年,喀什地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督办政协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大喀什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扶持力度的提案》的重点提案中,认真研究、持续跟进,推进工程保质保量实施。目前,喀什地区151个老旧小区的水、电、气、暖、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得到升级改造,惠及1.48万户居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主要领导在督办州政协《关于做强现代物流产业支撑伊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重点提案中,争取到各项资金35亿元,保障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和物流企业补贴及时到位。
“自治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为政协履职工作融入中心大局提供了有效的发力点。”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商,开展调研指导,充分体现这项重大创新的成效,切实推动自治区各级政协履职水平整体提高。
(张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