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认真聆听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来检察机关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成功办理一系列跨区域重大案件,助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这种方式,成为依法治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重要生力军、新的主力军之一。
我在生态环境工作岗位上工作了15年,见证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可喜变化,虽然近日已到高校任职,但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是每个人的责任,我对环境保护依然十分关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公益保护制度,已经走过了五年多的发展历程,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我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例如,进一步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推进一体化办案,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监管员+检察官”等协作机制,探索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等协作机制,以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委员记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湘潭大学校长;邀请支持:本报记者 吕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