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未来10—15年内,持续提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及支出比例,并使其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4%左右逐步提高到4.5%-5.0%。”全国政协委员陈伟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经连续10年做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较好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有力推进了我国的教育现代化进程。
陈伟志进一步建议,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投入保障的法定责任,通过对各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公开进行监督和约束等手段,保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建立起与办学成本、拨款水平、资助程度等相适应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教育投入结构,保障战略性重点投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本报融媒体记者 位林惠)